近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了《雅安市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保护若干规定》,该法规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在全国范围内首次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强化对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的保护。
该法规填补了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管理机制空白,推动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管理由当前的“进退机制”向“全程管理制”转变,将对推进绿色(有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起到积极作用。
同时,该法规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将国家对绿色(有机)农产品的农业投入品使用推荐标准转化为农业投入品法定使用标准,并跟进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法律责任,充分发挥法律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确保“软标准”在基地的“硬着陆”。
据介绍,雅安是全国唯一一个获得“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区”称号的市,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基地面积、绿色有机食品认证数量居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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