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农业农村厅 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1〕264号)和《关于扎实做好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通知》(黑农厅函〔2022〕446号)要求,经村民委员会推荐(农户自荐)、乡(镇、街道)政府审核、县级培育推荐、市级审查审核、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办公会审议,拟将973户农户认定为2024年全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现将拟认定的学法用法示范户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向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5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秀坤,0451-82675090
电子邮箱:82622582@163.com
附件:2024年全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公示名单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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