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强化增殖放流全过程监管,我厅组织起草了《山东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导则(征求意见稿)》。
现将《山东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导则(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公布。公众可于9月30日前通过电话或邮箱提出意见建议。
电话:0531-51789282;邮箱:shyyyyt-yyc@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导则(征求意见稿)》
2.关于《山东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导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8月30日
7月16-17日,全国农技中心在湖南怀化市组织召开了20...
近日,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棉花高产育种创新团队系统解...
7月15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
7月15日,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治礼与新加坡永续发展与环境...
为推动新修订种子质量和检验国家标准在我省落地实施,确保我...
近日,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联合多家单位,绘制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