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农医考公告第32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安徽省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的公告》(第386号)规定,我厅依照相关程序,对2023年度考试通过,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授予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核。现将通过资格审核,拟授予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相关人员可于2023年12月1日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至网上选择的证书领取地领取证书。
联系人:王立;电话:0551-62930640。
附件:安徽省2023年度授予执业兽医资格人员名单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1月14日
原文下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度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安徽考区授予执业兽医资格人员名单的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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